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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应交易双方申请,现对******公司**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采矿权转让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让人
转让人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清。
场所:**省**市**市新杭镇青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79004T。
二、受让人
受让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张德龙。
场所:**省**市**市新****村民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22MA8QQ2M45F(1-1)。
三、转让的矿业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
许可证号:C340********671****7491。
开采主矿种:石灰岩。
有效期限:2010年12月30日—2035年4月7日。
发证机关:******厅,现登记发证权限调整为****。
**面积:0.531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起标高) Y(止标高)
1,****152.53,****0943.94,
2,****463.54,****1235.94,
3,****794.54,****1471.94,
4,****103.54,****1806.94,
5,****989.54,****1919.94,
6,****968.54,****1900.94,
7,****762.54,****1821.94,
8,****608.54,****1656.94,
9,****491.54,****1487.94,
10,****304.54,****1390.94,
11,****146.53,****1272.94,
12,****034.53,****1059.94,
*,250,85,
13,****217.55,****2153.94,
14,****384.55,****1987.94,
15,****685.55,****2298.94,
16,****859.56,****2626.94,
17,****882.56,****2650.94,
18,****714.56,****2818.94,
19,****428.55,****2556.94,
*,250,85,
根据转让人与受让人提交的公示申请报告,结合其采矿权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4〕第046号)和采矿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兴地资评报字〔2024〕第004号)****规划局初核情况,评估**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经估算**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范围内保有水泥用石灰岩矿总计2391万m3(5670.8万t),平均化学成分:CaO 54.05%、MgO 0.33%,其中探明**量408万m3(966.9万t),平均化学成分:CaO 54.03%、MgO 0.32%;控制**量1603万m3(3801.2万t),平均化学成分:CaO 54.04%、MgO 0.33%;推断**量381万m3(902.7万t),平均化学成分:CaO 54.10%、MgO 0.33%;其中探明**量占比17.06%,控制**量占比67.04%;委托评估范围内评估利用**储量4037.93 万吨;设计损失量249.14万吨,采矿回采率98.00%,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3713.01万吨。
四、转让价格、转让方式
转让价格:人民币柒仟玖佰壹拾玖万圆整(¥7919.00万元)。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5日。
公示期内若对上述矿业权转让行为和本转让公示内容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省**市鳌峰西路78号****矿业权管理和矿产**保护科。联系电话:0563-****921。邮箱:xcskyq@****@126.com。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人民政府****规划局版块)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