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市****康复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63-****753
地 址:****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市****康复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宣南路以南、长桥路以西,****院内南侧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主要内****康复中心、心理测定室、精神医学鉴定室、工娱疗室、康复医学科等功能用房,新增床位数300张。
1、废气
项****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管收集由生物除臭系统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物除臭塔废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500t/d,处理工艺为A2O+消毒工艺。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北侧为G318国道,318国道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还需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规定要求;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