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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3MA74EJH18G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亮 |
| 侯旭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经开区**路以南、**路以东、东高路以北**路6号 |
| 10000吨废旧包装及沾染物和3300吨实验室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经开区**路以南、**路以东、东高路以北**路6号 |
| 经度:102.232910 纬度: 38.47778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8 |
| 甘环审〔2025〕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15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3MA74EJH18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71JM4W1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71JM4W1R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2848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再生塑料颗粒9945t,年处理10000吨废旧包装、3300吨实验室废液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再生塑料颗粒9945t,年处理10000吨废旧包装、3300吨实验室废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设置1条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和1条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主要工艺为人工分拣、破碎、清洗、甩干、造粒、切割和打包。其中废旧包装及沾染物由产废单位经分拣、清理后再进入本项目处理工序。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实验室废液、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产生的清洗废水、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地面清洗水、膜浓缩废水等,处理后的产生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废旧包装及沾染物的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设置1条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和1条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主要工艺为人工分拣、破碎、清洗、甩干、造粒、切割和打包。其中废旧包装及沾染物由产废单位经分拣、清理后再进入本项目处理工序。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实验室废液、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产生的清洗废水、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地面清洗水、膜浓缩废水等,处理后的产生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废旧包装及沾染物的清洗。 |
| 环评阶段:实验室废液进入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前的预处理要求:企业危废****实验室废液由专人负责分类分质抽样检测,企业分析化验室接收到样品与检测委托单后,组织开展对样品的定性及定量检测分析。****实验室废液间的相互反应性进行分析,并根据其反应性等指标形成原始记录并留档储存,****实验室废液按照反应性进行分质分类,为后续进入调节池调节做准备。企业水处理车间负责人根据“一表一签一样一照”、定性检测结果,确定实验室废液混合、调节、处置方式,水处****实验室废液的分类类别,将同一类别****实验室废液同一批次进行调节与无害化处理,严****实验室废液一同处理。验收阶段:取消自建化验室,****实验室废液由专人负责分类分质抽样送至******公司检测(CMA资质及委托协议见附件)。 废液收集暂存/废水治理硬件设施、危废处置去向完全没有变化;变化仅为检测实施主体由企业自建化验室改为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领越检测),属于监测/技术服务外包、管理手段调整,不属于污染治理设施、不属于危废处置主体工艺变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自建化验室会产生二次实验废液、试剂危废、实验室废气,取消自建改为第三方,反而减少厂区新增污染物,属于环保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人工分拣和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应标准限值。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水处理工段废气与化验室废气,经各自工序配套的集气装置收集后,分别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生产车间及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均采取全封闭负压设计,其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清单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表1标准限值,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标准限值。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在建项目****园区管网。****实验室废液经“pH调节+铁碳微电解+pH二次调节+两级絮凝沉淀+MBR膜池+阳离子交换”工艺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及化验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调节,再通过“pH调节+细格栅+曝气池+絮凝沉淀+气浮系统+超滤+反渗透+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清洗工序。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工艺用水水质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依托在建项目****园区管网。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清洗沉渣、污泥、废MBR膜、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废物暂存于化验室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废液集中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有组织废气: ①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 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4mg/m3,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应标准限值。 ②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41mg/m3,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最大浓度为269(无量纲),氨排放最大速率为0.01kg/h,硫化氢排放最大速率为0.0003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根据检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9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3mg/m3,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未检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清单中相关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要求,预处理完的化验废液、实验室废液与废包装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膜反洗水返回至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液废水处理生产线处理后回用水出口六价铬、总汞、总镉、总铬、总镍、总砷、总铅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相关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化粪池出口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清洗沉渣、污泥、废MBR膜、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金创****公司及******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项目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通过优化厂区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由竣工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4.8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4.4dB(A)。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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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液废水处理生产线处理装置 | 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工艺用水水质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标准限值。 | ****实验室废液经“pH调节+铁碳微电解+pH二次调节+两级絮凝沉淀+MBR膜池+阳离子交换”工艺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及化验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调节,再通过“pH调节+细格栅+曝气池+絮凝沉淀+气浮系统+超滤+反渗透+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清洗工序。 | 回用水出口六价铬、总汞、总镉、总铬、总镍、总砷、总铅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相关标准限值。 | |
| 2 | 化粪池 | 自行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化粪池出口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
| 1 | 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处理装置 | 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应标准限值。 | 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物化处理车间人工分拣、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4mg/m3,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应标准限值。 | |
| 2 |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处理装置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41mg/m3,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最大浓度为269(无量纲),氨排放最大速率为0.01kg/h,硫化氢排放最大速率为0.0003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
| 1 | 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将废旧包装及沾染物清洗造粒线车间、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车间、化验室危废暂存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及输送系统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活区划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措施。项目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 | 查阅本项目环评阶段检测报告领越环检字(202406)第025号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因子总硬度出现了超标,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1.86,总硬度超标原因主要为地下水在通过含钙、镁丰富的地层时,会溶解这些矿物质,导致水中钙镁离子浓度增加,总硬度升高。监测点1#下高崖子村水井、3#东湾村水井、4#沈家庄东750米绿化水井地下水水质因子硫酸盐(SO42-)出现了超标。 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因子总大肠菌群出现了超标,总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25,大肠菌群超标原因主要为附近农业活动中使用的生物肥料通过土壤渗透进入地下含水层。其它因子在各监测点地下水中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3-2017)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可知,项目所在位置上游一个及下游两个共计三个检测井中pH、总铜、总锌、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氟化物、总汞、总砷、总镉、六价铬、总铅、总钴、总锑、总镍共计15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因本区地下水原生地质环境所致,水化学背景值偏高,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天然超标,非人为污染造成。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清洗沉渣、污泥、废MBR膜、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废物暂存于化验室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验废液集中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运营期产生的清洗沉渣、污泥、废MBR膜、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金创****公司及******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设置围堰、270立方米事故池及150立方米回用水池。事故废水经事故废水池暂存后,分批进入回用水池,最终进入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处理后达标回用,严禁外排。初期雨水由在建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废液废水回收处理线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外排。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园区应急预案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6月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7月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620302-2025-035-L)。 危废暂存库、物化处理车间、1#库房、2#库房的地面、裙脚、泄瀚液收集池、导流沟、事故池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裙脚商度为200mm,防渗层由下至上依次采用2mmHDPE防渗膜+防滲混凝土20+20mm的水泥砂業+环氧树胎涂层,2mmHDPE土工膜防渗系数≤lx10-7cm/s。防渗层防渗系数达到环评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容积为315m3,雨水收集池106m3,回用水池容积为175m3,两座水池水池底部应坐落在角砾原土层上或承载力不小于150KPa的回填土(压实系数不小于0.97)层上,使用150厚C15混凝土垫层,再用2mm厚HDPE土工膜,土工膜防渗系数≤1x10-#cm/s,再采用C30混凝土保护层,抗渗等级为P6,抗冻标号为D200,使用自防水钢筋混凝土携板基础,抗渗等级P8,最后用2mm厚水泥基渗透结品型防水涂料上色。 液体危废暂存库内均设置导流沟、收集池;封闭式危废暂存库外四周设置导流沟。收集池、****联通,导流沟、收集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导流沟深度为0.3m、宽度为0.3m,导流沟、收集池用于泄漏截堵,收集容积按照区域最大总储量1/10设定。危废贮存区的西南方位与东北方位分别设有一座废液收集池,容积依次为2.57m3和2.51m3;物化处理车间东南面设置有一座容积为11.77m3的废液收集池;1#库房南面亦配备一座容积为10.16m3的废液收集池。 |
| 办公生活区及车间依托一期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生活区及车间依托一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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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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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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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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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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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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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