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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学校北校区师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社区龙兴工业园1号厂房二101、201、301
被投诉人1:深****学校
地址:**市******社区
被投诉人2:****公司****公司
地址:**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B801
四、基本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集团****公司(下称“****公司”)关于“深****学校北校区师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本项目招****学校内部食堂的终端食材配送服务错误划定为“批发业”,属于采购文件适用标准的根本性错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擅自变更项目行业属性,导致投诉人被错误划型,造成不公平竞争以及中标结果偏差。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市**区**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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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