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10-10
根据****相关采购制度规定,经学校审批,现拟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自来水智能水表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自来水智能水表及配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大写:陆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元整,(小写:¥688690.00元)
4.最高限价:大写:陆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元整,(小写:¥688690.00元)
5.采购需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自来水智能水表及配件采购项目1项,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提供截标之日上一个月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急标书代写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必须提供);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与采购人****没有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法律纠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严禁分包或转包。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
四、履约金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的形式。
2.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为本询价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10%足额交纳。
3.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7日历天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担保,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
4.转账方式缴纳的,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明秀西路支行,银行帐号:613****21188。
7.供应商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若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人有权就超出部分继续向供应商追偿。
五、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要求:内容遵照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报价人应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 )0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市明秀西路100号****明秀校区3号办公楼404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5****2307。供应商通过顺丰或EMS等合法快递服务寄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
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而非快递邮戳所示时间;同时务必确保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送达,若因快递延误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报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供应商及响应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禁止的情形的,按第五十一条规定否决其参选响应文件。
六、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6 日09 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明秀西路100号****明秀校区3号办公楼404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市**塘区明秀西路100号****明秀校区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71-****051
项目答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老师,13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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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