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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厂关停机组容量指标 | ||
| **** | ||
| 9919 万元 | ||
| 2026-10-10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6 | |
| ****电力容量指标270MW,容量指****管理部门的认定为准。转让底价:9919万元(不含增值税)。 |
| **** | ||
| 914********4773370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工业园 | 经营规模大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254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秦海涛 |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网络竞价 | |||
| 公告期满后,若征集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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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3000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3000万元。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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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 |||
| 《产权交易合同(容量指标)》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区、**区和**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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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3000万元。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容量指标)》,《产权交易合同(容量指标)》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3、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容量指标)》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进入竞价程序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5)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7)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转让标的为不含税价,标的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为受让方开具6%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公告期满后,若征集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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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及标的转让涉及的各地有关容量指标转让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2、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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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李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92****4944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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