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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市常平镇京九路322号,北纬22°58′35.180″,东经114°2′59.120″。项目占地面积31065.83m2,建筑面积101559.46m2。项目二期年加工生产离型纸11301万m2、保护膜1446.8万m2 、复合膜90万m2、胶带691.2万m2。
****于2022年7月委托****编制了《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15****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2〕13008号。
****于2024年4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9****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3461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10月1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0769-****9929
联系电话:0769-****9929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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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