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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94280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娜 |
| 王国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区西关大街66号 |
| ****1×6MW抽凝机组升级改造为背压机组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颜店镇太**材料产业园 |
| 经度:116.706210 纬度: 35.5131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2 |
| 济环审(**)〔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789.66 |
| 36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9428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3F5JU1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F5JU14M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tongfanghuanjing.com/gongsi/232.html |
| 项目为技改项目,将********公司原有1台6MW抽凝机组升级改造并搬迁至太**材料产业园,依托现有1台280t/h锅炉及配套设施,利用原有6MW发电机,将抽凝式汽轮机更换为背压式汽轮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技改项目,将********公司原有1台6MW抽凝机组升级改造并搬迁至太**材料产业园,依托现有1台280t/h锅炉及配套设施,利用原有6MW发电机,将抽凝式汽轮机更换为背压式汽轮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发电量4458.55万kwh。 | 实际建设情况:年发电量4458.55万kwh。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有工程属于热电供应工程,项目蒸汽采用厂区现有1×280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锅炉以燃煤作为热量来源,加热除盐水产生蒸汽,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部分蒸汽压力推动汽轮机旋转,热能转换成机械能,然后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工程属于热电供应工程,项目蒸汽采用厂区现有1×280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锅炉以燃煤作为热量来源,加热除盐水产生蒸汽,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部分蒸汽压力推动汽轮机旋转,热能转换成机械能,然后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放不增加。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灰库产生的粉尘。锅炉烟气经“SNCR/SCR混合脱硝技术+双室2电场+4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依托现有造纸固废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工程1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灰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应满足《****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应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 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力度。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罐区设备维护;输煤系统全封闭建设,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64-2019)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减少。脱硫废水作为煤场及输煤系统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化学站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徐家营氧化塘及其湿地处理后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杨家河湿地排入泗河。 厂区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机油。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收集的灰尘、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果进行合法处置,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放不增加。锅炉烟气经“SNCR/SCR混合脱硝技术+双室2电场+4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依托现有造纸固废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工程1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灰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应满足《****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氨逃逸浓度应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 已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力度。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罐区设备维护;输煤系统全封闭建设,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64-2019)要求。(2)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减少。脱硫废水作为煤场及输煤系统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化学站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徐家营氧化塘及其湿地处理后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杨家河湿地排入泗河。 厂区已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机油。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收集的灰尘、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果进行合法处置,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已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4)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环保设施等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健全废水三级防控体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环保设施等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健全废水三级防控体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74.55 | 0 | 974.55 | 0 | 0 | 0 | |
| 0 | 460.53 | 3055.58 | 460.53 | 0 | 0 | 0 | |
| 0 | 150 | 148.74 | 4.04 | 0 | 145.96 | 145.9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824.07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9.98 | 765.93 | 49.98 | 0 | 0 | 0 | / |
| 0 | 4.04 | 1767.1 | 4.04 | 0 | 0 | 0 | / |
| 0 | 3.705 | 115.078 | 3.705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 厂区总排污口pH值为7.2,水温为32.5~34.2℃,石油类日平均值浓度为0.33mg/L,悬浮物日平均值浓度为13mg/L,化学需氧量日平均值浓度为45mg/L,氨氮日平均值浓度为0.358mg/L,氟化物日平均值浓度为0.99mg/L,硫化物未检出,挥发酚日平均值浓度为0.019mg/L,全盐量日平均值浓度为1.54×103mg/L,总磷日平均值浓度为0.05mg/L;脱硫废水pH值为6.7~7.0,水温30.4~31.1℃,总汞值平均值为0.04μg/L,总砷、总镉、总铅均低于检出限。 |
| 1 | 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混合脱硝技术+双室2电场+4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治理,锅炉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净化后,通过高120m、内径3.1m的烟囱排放 |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氨排放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 | 锅炉烟气经“SNCR/SCR 混合脱硝技术+双室2电场+4 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依托现有造纸固废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工程1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氨排放浓度折最大算值为1.42mg/m3,氨排放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431kg/h,汞排放浓度最大折算值为0.0123mg/m3,汞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22kg/h,二氧化硫最大折算值为18.4mg/m3,氮氧化物折算值最高为42.4mg/m3,颗粒物折算值最大为1.760mg/m3。 | |
| 2 | 灰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 灰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3kg/h |
| 1 | 隔声、消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消声、减振 |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62.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53.4dB(A)。 |
| 1 | 对产生废水的各装置及其所经过的管道经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等周边,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含水层之中。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 对产生废水的各装置及其所经过的管道经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等周边,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含水层之中。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
| 1 | 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收集的灰尘、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果进行合法处置,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收集的灰尘、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果进行合法处置,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 1 | 项目建设期占压、铲除的植被,可以通过因地制宜的选择建筑用地和绿化保留绿地的布局,选择植被覆盖率小的地块作为建筑用地,减少占压和铲除的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内植被进行恢复,对无法避免和消减的生态影响,通过人工绿化补偿,可有效减少项目对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在运营期间,通过合理的水土保持布局及措施,且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可使水土流失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项目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 | 项目建设期占压、铲除的植被,可以通过因地制宜的选择建筑用地和绿化保留绿地的布局,选择植被覆盖率小的地块作为建筑用地,减少占压和铲除的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内植被进行恢复,对无法避免和消减的生态影响,通过人工绿化补偿,可有效减少项目对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在运营期间,通过合理的水土保持布局及措施,且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可使水土流失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项目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 |
| 1 |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管理、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相关要求。 |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管理、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相关要求。 |
| 锅炉烟气经“SNCR/SCR 混合脱硝技术+双室 2 电场+4 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依托现有造纸固废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工程 120m 高的排气筒排放;灰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应加强罐区设备维护;强化绿色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输煤系统全封闭建设,并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排放量减少,脱硫废水作为煤场及输煤系统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化学战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处理厂、徐家营氧化塘及其湿地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锅炉烟气经“SNCR/SCR 混合脱硝技术+双室 2 电场+4 仓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白泥-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依托现有造纸固废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搬迁改造工程 120m 高的排气筒排放;灰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应加强罐区设备维护;强化绿色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输煤系统全封闭建设,并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排放量减少,脱硫废水作为煤场及输煤系统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化学战处理废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处理厂、徐家营氧化塘及其湿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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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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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NOx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县(市、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NOx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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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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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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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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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