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
| 拟审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深源新材EIGA电极感应气雾化制粉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7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林****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深源新材EIGA电极感应气雾化制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钛电极棒、钛合金电极棒等)→表面处理(喷砂/抛丸)→熔炼→击碎→冷却→筛分→混料→检验→包装。主要生产设备为电极感应气体雾化制粉系统设备、喷砂机、抛丸机、气流分级机、二级旋风收粉器、旋振筛、双锥型混合机、包装机、检验设备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冷却循环系统更换水、纯水机清洁下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深度处理;闭路冷却塔冷却用水全部挥发、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抛丸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收集,由自带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经过防爆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EIGA 制粉设备通过设备密闭等措施防止无组织排放。上述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引领性企业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冷却系统、氩气净化系统、抛丸机、喷砂机、制粉系统、筛分系统等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磨料、废包装、废纯水机滤芯、废脱氧剂、废滤筒等)、危险废物(废氩气滤芯、废矿物油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市****中心 | |
| 联系电话: | 0392-****891 | 落款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