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市2026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规范开展学生视力不良(近视)筛查、复核及健康干预,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2026年学生常见病监测眼科检查项目
2.项目预算:7000.00元
3.抽检对象:**市8所学校,不低于1380名学生。
4.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
5. 服务内容:承担**市学生常见病监测眼科现场筛查、结果复核、重点学生健康指导;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规范》(WS/T ****02024)完成学生视力不良、屈光等项目检查;按规范完成数据采集、整理、上报。
6.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方案,检查流程、仪器设备、数据管理、院感防控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落实《中华人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保障学生个人健康信息安全,监测原始资料完整留存备查,****中心工作人员的质量控制。
7.项目经费实行总额包干使用,**医疗机构开展项目工作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等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二、医疗机构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在**市内注册执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眼科,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场地及院感防控条件;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入校开展现场监测服务。
4. 参加本次遴选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医疗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医疗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6. 医疗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落实学生健康数据保密管理,不得泄露、外传学生个人信息,提供数据安全保密承诺函。
****医疗机构专项条件
1.至少配备6名及以上眼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持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持有眼视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人员执业地点登记在本机构,定期考核合格;其中4名人员参与屈光检测,2名人员参与远视力检查。
2.具备学生视力、屈光筛查全套设备:5米标准对数视力表(3台)、电脑验光仪(2台),设备定期检定校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熟悉学生近视筛查业务流程,优先选取具备校园学生视力筛查、近视防控相关项目业绩的机构。
三、遴选材料获取时间、方式
1.获取遴选材料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30。
2.获取方式: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遴选报名表及相关附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报****医疗机构按照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医疗机构填写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机构全称。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资料要求:将以上响应文件材料盖章后制作为PDF格式文件,并添加“书签”和设置“打开密码”,命名为“项目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备注打开密码。
说明:医疗机构无需参加遴选评审会议。
五、评审
1.采购人组建3****小组,先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机构不再进入打分评审。遴选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开展综合打分评审(评审细则详见附件2)。
2.****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同行,存在无法保障服务质量风险,可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无法合理说明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结果公告
遴选小组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医疗机构,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结果。
七、监督
本次遴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医疗机构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纪检监督电话:069****192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水库南面(卯喊路**线北侧)
联系人:张**,联系电话:188****3010
九、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递交资料不予退回。
2. 医疗机构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直接取消参选/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