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观发改项复〔2025〕34号)明确,项目层级为区级,该****经济开发区,涉及总用地总面积约17.16亩。
二、项目选址地点:****开发区
三、项目用地情况:符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四、项目拟建内容:(1)本项目拟在**区经开区生态食品产业集聚区**1****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并预留远期扩建用地。(2)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140m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DN600污水收集管1575m,DN300污水收集管1565m,****泵站1座,设计规模2000m3/d;**DN400压力尾水管28000m。(最****规划局审批为准)
五、信访处理及其他说明
凡对该项目建设选址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人民政府反映。
(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及方案以最终批复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
监督电话:0851-****1735
来信地址:**市**区石**路15号B区
邮政编码:550081
附件1:项目区位图
附件2:项目用地红线图
****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其他说明:公示程序采取网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办理选址时需要有网上公示的截图、现场公示期内每天带日期的现场照片,现场公示的内容与网上公示的一致,现场公示的内容合并排版为不小于A2的图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