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责任纠纷案诉讼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0日
根据我司收****人民法院的传票,需出庭履行关于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诉讼义务;为保障本次责任纠纷案诉讼工作顺利开展,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拟对本次责任纠纷案诉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采购响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人:****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
案涉事故:2026年4月8日,原告在光坡镇港坡村渔港码头附近绿化带小路坠入无盖板窨井受伤,后起诉****和**陵****公司,并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人身损害相应的赔偿责任,起诉索赔金额暂计118619.30元。
项目总控制价(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11861.77元,其中一审服务费控制价(含税)为7907.85元,二审服务费控制价(含税)为3953.92元。
1.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备有效证照,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主体资质:****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注册存续,拟指派承办律师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
3.具备人身损害/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办理经验,****法院诉讼实务;
4.近3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无重大失信、涉诉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6.参选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且对应准入类别:服务类-法律服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诉讼服务,含一审、二审阶段;涉及窨井设施管理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抗辩,诉讼答辩、证据整理、庭审、调解等全部诉讼事宜。
四、工期要求
本案于2026年10月27日开庭,具体的诉讼服务工作需根据案件进度来开展。
五、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参选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资料每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1.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包干总价,报价函须列明律师代理费组成明细,并写明开票税率,自行拟定报价函格式);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需年检的材料必须已通过年检(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同步提交盖章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使用U盘存档核查)。
现场报名递交材料时,****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验,如是授权代理人办理递交,****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标准
1.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
2.若有效报价少于2家,作无效报价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项目采购人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公司****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请各报价单位自行查看结果,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询价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30前,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不予受理;(如有效报名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询比做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地点:可现场递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或邮寄递交(2026年10月14日15:00前邮寄送达),地址:陵水县****总站旁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
联系人:冯其湘 联系电话:188****0155
1.参选单位须保证递交全部资质文件、报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标资格,纳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本采购项目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3.本项目公告在“****”微信公众号、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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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