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衢州-开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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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1地块调查概况


原****地块位于**省****工业园区青联片区园一路, 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 29°5'37.35", 东经 118°23'50.55", 占地面积 26.8 亩(约 17866.8m2)。


地块所在地地下水主要为以含砾粉质粘土和强风化凝灰岩为介质的孔隙水, 属于潜水含水层, 该潜水含水层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季节性较明显, 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下渗补给, 以径流的形式向下游排泄。 浅层地下水流向可能会受降雨与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特别是马**流的影响较大, 地下水流向和马**流向大致相同, 从北往南流。 地下水静止水位埋深为 2.99~3.90 m, 静止水位标高为 115.483~115.882m。


调查结果显示, 原****地块内存在土壤砷、石油烃(C10~C40)、 三氯乙烯和苯超标以及地下水苯胺类、 苯超标情况, 为污染地块, 不能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要求, 后续需要对本地块进行风险评估, 以确定本地块的污染情况对人体健康的风险。


2地块风险评估结论

2.1 土壤风险评估结论


地块土壤中关注污染物为砷、 三氯乙烯、 苯和石油烃(C10~C40)。风险表征结果显示, 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 的风险可以接受,砷、 三氯乙烯和苯的风险均不可接受, 需要对地块土壤砷、 三氯乙烯 和苯污染物采取修复措施。

2.2 地下水风险评估结论


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为苯、 1,1-二氯乙烷和苯胺类。 风险表征结果显示, 地下水苯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不可接受, 需要对地下水中超标的苯污染物采取修复措施; 地下水污染物 1,1-二氯乙烷和苯胺类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可接受, 无需对地下水 1,1-二氯乙烷和苯胺类采取修复措施。


3修复目标值和修复工程量


3.1 土壤修复目标值和修复工程量


土壤各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 砷 20mg/kg、 三氯乙烯0.7mg/kg、 苯 1mg/kg。 土壤污染修复方量合计 16466.18m3, 其中土壤重金属污染土方量合计 8443.64m3, 有机污染土方量合计 8022.54m3,无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区域。


3.2 地下水修复目标和修复工程量


地下水苯修复目标为 0.12mg/L, 修复面积为 575.30m2, 容积蓄水量为 3662.42m3, 实际地下水修复方量建议在实施方案编制阶段进行论证。


4地块修复建议


根据技术可行性评估结果、 地块污染物特征, 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时间成本等因素, 本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建议如下:

( 1) 地块重金属污染土壤建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 有机污染土壤建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或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


( 2) 本地块地下水需要修复污染物为苯, 建议采用抽出处理技术进行地下水修复。


5 地块环境管理建议


( 1) 在未来开发利用期间, 应防止外部污染源输入地块, 或地块内的污染物外流造成污染。


( 2) 做好对地下水的长期监测工作, 定期评价水质状况; 地块在开发利用期间, 应严格做好防渗工作, 防止地下水收到新的污染。


( 3) 制定修复过程汇总的环境监测方案和二次污染防治方案,包括水、 气、 声、 固体废物以及土壤等。


( 4) 本地块为污染地块, 在相关修复等工作完成前, 严禁进行进一步开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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