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态环境
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街道**路燕塘尾,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955
传 真:0758-****6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县平凤镇粤桂**特别试验区平****工业园二地块第12栋厂房第二、三、四层
环评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址位于**县平凤镇粤桂**特别试验区平****工业园二地块第12栋厂房第二、三、四层。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总建筑面积3832m2,主要建筑物为第二、三、四层厂房。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和连接线生产,年产数据线100万条、连接线150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厂房用于生产,不涉及基础建设过程,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装修装饰工程。
(二)营运期:(1)废气:厂界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废气按照**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粤桂**特****处理厂,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粤桂**特****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值;不产生生产废水。(3)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3类标准。(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线材边角料、锡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塑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