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9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汽开区**丙二十七街、西至项目用地、南至项目用地、北至丙十三路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297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92|****226BA0294 | |||
| 起始价: | 154.4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到 **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到 **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地主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该土地的交付主体,具体交地事宜由竞得人与其共同协商确定。 二、交地时间: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成交当日。 三、交地条件: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拆迁补偿整理完毕,宗地范围达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标准。 四、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5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五、缴纳成交价款时间:竞得人必须在该出让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加入内容: 1.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2.该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详****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明确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长城乡函【2020】159号)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该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地块,用地单位竞得“标准地”后,应在土地成交后5****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 4.竞得单位在现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工业项目履约协议书》,同时向出让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该地块以先租后让方式出让。第一阶段租赁年限为5年,土地出让价款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由****开发区对受让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与受让方签订剩余45年的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取相应土地出让价款及利息,土地出让价款及利息一次性缴纳,并缴纳相关税费,****政府批准实施的《关于工业类用地采取先租后让政策的实施细则》执行。 6、地块****公司申请:联系单位为****,联系方式为张女士0431-****1539、王先生0431-****1573,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街7766号汽车大厦)。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汽开区**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9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