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苏采捷”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976元
最高限价:142976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至响应文件中,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至响应文件中,格式见附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中,格式见附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第(4)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本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中)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发布时间及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下午18:00。2.获取地址及方式:登录网址“https://scj.****.cn”在右侧快捷通道栏点击登录“苏采捷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按平台手册提示进行操作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3.重要须知:①平台注册:首次使用本平台的供应商(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企业注册”,按指引完成一次性注册。②供应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填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③未按本公告规定途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④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192****1087,客服QQ:****280394。4.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楼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自行填写),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条中(2)^(5)项、“3”条中(1)项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18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025-****67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180****95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80****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