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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机构开展**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新增工程量作业设计工作的公告
****拟征集机构开展**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新增工程量作业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新增工程量作业设计工作。
2、项目资金:8.6万元。
3、主要目标和范围
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县)结余资金356.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造林、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其他辅助设施即作业道。实施地点:**县境内。
4、提交的成果及要求
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概算书、逐小班作业设计说明、作业设计图集等。设计成果文件需包含GIS地理信息图层数据及坐标定位文件,相关数据应满足甲方后续管理和项目实施的需要。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日前。
二、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1、造林作业设计规程(办生字〔2023〕117号);
2、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办生字[2023]80号);
3、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三、项目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1、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甲级资质。
2、投标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方应提供不少于6位人员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人员证书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6年04月-2026年09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报价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袋密封,备注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5:30前将以上纸质资料邮寄或送至****,地址:**省**县**大道南35号(联系人:李先生138****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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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