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详审业绩要求的时间都是 “自2021年1月1日(含)”,并未明确是合同签订时间还是项目竣工时间。请问以哪个时间为准
答: 招标文件中业绩时间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任一满足该时间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注:投标人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委员会审核。)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铭传路225号办公楼一楼106室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伍芹芹
电 话:0551-****6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朱文斌
电话:0551-****2527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编号:****
1.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含)起,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相关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市政道路施工”或“市政维保”内容。请问:合同内容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交通设施应急维护业绩,是否属于本条所指的“市政道路施工”或“市政维保”范畴,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认可的有效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合同内容须包含市政道路施工或市政维保,核心指向市政道路本体(路基、路面、人行道等)施工或维修保养。业绩合同仅含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交通设施应急维护,如无标线维护、无市政道路施工或维保内容的,不属于 “市政道路施工” 或 “市政维保”,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铭传路225号办公楼一楼106室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伍芹芹
电 话:0551-****6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朱文斌
电话:0551-****2527
2026年9月28日
| 项目名称: | ****2026年市政养护项目部道路标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简号: | **** | ||
| 项目法人: | / | 项目地址: | / |
| 立项批文名称: | / | 项目审批单位: | / |
| 监督部门名称: | ****委员会****粮食局) | 代理机构: | **** |
| 交易平台: | ****交易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2026-09-21 08:54:57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8分5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