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及各卫生服务站点医疗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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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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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时间 报价时间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 周期类型 周期内容 交货类型 交货内容 是否下浮率 报价是否含税 成交方式 是否公开预算 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报价规则 名称 内容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预算(元) 附件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需求 序号 资质要求 是否必传 附件 竞价须知 付款方式 备注 项目附件
****服务站点医疗责任保险****
2026-10-12 至 2026-10-142026-10-15 00:00:01 至 2026-10-15 23:59:59
详见清单服务
否是最低价成交法
是是1.报价包含采购需求以及合同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2.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完报价信息后,****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4.报价次数:1次。
****服务站点医疗责任保险采购 详见项目要求 1 年 41053.53 医疗责任保险招标需求书(上传).docx
总预算:41053.53元
****俞天骄138****6966

一、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41053.53元

服务期限:一年,自2026年11月01日零时起至2027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二、中心简介

基本情况统计:

1、开放床位数:0

2、年度门诊数:275844;

3、年度住院人数:0;

4、医务人员数:156;

三、项目需求

1.投保人:

投保人名称:****

投保人地址:**市**桃苑路16号

2.被保险人(下属机构)名称及地址:

(1)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岐关西路37号豪逸华庭49-53卡

(2)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小鳌溪后塘路28号

(3)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长江村中溪街14号

(4)名称:**街道三溪村卫生站

地址:**市**三溪村下街28号

(5)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库充翠兴街3号7-10卡

(6)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朗晴假日18栋7-8卡

(7)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起湾道38******1层B区101卡、102卡

(8)名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市**华苑大街10号

(9)名称:****

地址:**市**桃苑路16号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即全年累计赔偿限额):RMB 12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赔偿限额):RMB 50万元;法律费用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RMB 12万元。

4.★免赔额:无

5.承保基础:期内索赔制。

6.特别约定

6.1 为高效化解医疗纠纷案件,****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并体现构建和谐社会之精神,对于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但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被保险人完全有权自主处理与患方达成赔偿协议,被保险人与患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人应根据此赔偿协议进行保险赔付。每个保险年度被保险人通过自主处理此类案件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含2次)。

6.2 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结案后,患方如因同一事故再次提起赔偿请求(包含但不限于请求赔偿后续治疗费、后续护理费等),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方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亦应负责赔偿。

6.3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本保险采用医务人员不记名的方式投保,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数达到实际应投保医务人员数的90%以上(含90%)属于足额投保,低于90%的属不足额投保,当被保险人的实际医务人员数变更(增加或减少了投保医务人员数超过的10%)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报变更后的医务人员数,保险人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医务人员数以及保险期间的剩余期限增加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30日内提供医****医院需盖章)供保险人进行核查,该清单仅供保险人核查人数。****公司在收到医务人员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视为足额投保。

6.4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经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的要求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5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修的医务人员,经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指导医师的要求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6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将被保险人根据外聘合同聘用以及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帮扶政策聘用的外聘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视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

6.7 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按照被保险人轮岗管理制度要求的医务人员,在轮岗期间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8 被保险人聘用的医务人员,在注册或变更注册期间、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要求到指定区域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6.9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药品不良反应造成患者损害,患方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10 被保险人因医疗纠纷处理(包含自行和解和人民调解)过程中,为了查明医疗纠纷原因和损失产生的鉴定费、诉讼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法律费用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6.11 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被保险人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6.12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委员会指**和谐****委员会及其各地市****委员会。

6.13 本保险合同所称的“诊疗活动”,也包括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被保险人自营平台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14 确定患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规则:

(1)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医疗机构报案时间在同一保险期间内的案件,以医疗机构报案时填写的时间为准。

(2)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医疗机构报案时间不在同一保险期内的案件,以下述材料记载时间中最早的日期为准:****医疗机构或者行政部门书面投诉材料日期(患方或患方代理人签字)、司法鉴定(含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日期、人民调解申请日期、法院传票通知日期等与纠纷相关书面材料。

7.★保险期限:一年,自2026年11月01 日零时起至2027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止。

8.★首年追溯期:一年,自2025年11月01 日零时起至2026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止连续投保追溯期设定:连续投保,本保险追溯期从首次投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五年。

9、其他要求 :

★(一)本项目接受成交供应商****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安排共保及再保,但成交供应商必须作为主承保人负责承保、理赔服务,不得将承保、理赔服务****公司服务。

★(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供应商交付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且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处理。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是 无
2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 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3 满足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t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段、管理关系; (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4 供应商须完全遵守**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提供**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试行)承诺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是 无
6 供应商须提供“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是 无
7 ****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公司须提供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是 无

采购竞价须知

前言:

★本项目通过**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平台(http://cg.****.cn)进行注册并提交资料, 审核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

★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办公室(简称:公服办)有权对供应商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复核。复核发现存在不符合平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完善,无法完善的,采购人、公服办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相应的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管理范畴,采购单位根据**街道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在本平台采购,按**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管理规定执行。

★本项目运营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试行)”,采购交易管理规定**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负责解释。

★监管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337

一、采购竞价说明

(1)在**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交易成功后放弃成交的,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该平台的项目采购。

(2)供应商提交平台的审核资料,以及与采购人、平台管理者就项目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非中文的,应提供两种语言版本,平台使用以中文为准,中文译本由供应商签名盖章确认方可生效使用。

(3)参与采购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平台竞价管理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更改。

(4)参与采购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5)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根据合同或同业相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程序,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7)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8)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9)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项目全过程期间若发现项目相关资料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交易平台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10)参与竞价采购的供应商向**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咨询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为准。

(1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2)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因延期使用和项目投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3)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街道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4)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二)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会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采购项目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报价要求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完报价信息后,****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项目以次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次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项目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无效报价

(一)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或分项联合报价,其他方式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格材料应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名称处需盖公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金额显示错误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限期内不改正错误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加急标书代写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加急标书代写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加急标书代写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加急标书代写

六、竞价活动失败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2家;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0337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付款的方式是转账付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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