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墨江县乡村开发有限公司墨江县城区供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变更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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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墨****公司墨江县**供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变更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墨****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墨江县**供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于2026年9月23日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水务局决定准予墨****公司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取水许可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张黎明变更为段晗宇,符合相关规定。

二、你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有关规定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水**税。同时接受水利部门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三、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9月29至2029年5月7日;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水务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水务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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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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