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部署,加快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培训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在**范围内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遴选、社会公示”的原则,择优遴选信用良好、培训实效突出、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根据**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总量及各县(市)培训需求测算,本次拟遴选8家。若有效报名且符合申报条件机构数量超过8家的,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确定8家,评审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四大项:培训成效”得分排序;仍相同的,一并纳入初步入围名单。符合申报条件机构不足8家的,按实际合格数量确定入围机构。
二、遴选范围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标准化办学场地、具备完善实训设施与培训能力,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学校办学许可证》;2024、2025****学校办学评估(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2025年成立的培训机构,提供2025年度年检结果即可)。工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磷化工、制造业、茶产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家政行业、轻纺产业、电商行业发展的工种及新业态新职业等工种。
三、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名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遴选。
(二)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和资****学校;
(三)在办学地有固定理论教学场地、实训场地;机构入围后,按培训项目要求在符合实训标****基地、****基地开展培训;
(四)配备专业师资,培训教师须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条件;
(五)培训课程贴合当前相关产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教学内容对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行业规范,兼具实用性、针对性与前瞻性;
(六)具有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及教学管理人员,能有效维护教学秩序,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规范整理、归档报账资料;
(七)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职业技能培训各项管理规定。
四、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培训中弄虚作假、骗取或冒领培训补贴,或近两年被纪检、审计、巡察等部门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2.近两年内被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责令暂停、****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
3.不按备案培训计划实施教学,擅自删减课程内容、压缩培训课时的;
4.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违规转让培训资质的;
5.发布虚假招生宣传材料,内部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近两年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受到处罚的;
7.经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按要求整理全套申报资料现场报送(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全套资料规范胶装)。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材料需密封并按照报名地址邮寄。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的,请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续开展原件核验。
1.报名方式:对照公告遴选范围、遴选条件、提交材料清单以及《黔南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附件2),按表中内容顺序准备资料。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09:0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址:****A区617****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6楼)。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4-****199
邮 箱:****@qq.com
(三)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组对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初步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按“培训成效”得分排序;仍相同的,一并纳入初步入围名单。符合申报条件机构不足8家的,按实际合格数量确定入围机构。
(四)公示。入围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查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由****认定。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异议成立或影响遴选结果的,重新组织评审。
六、提交材料清单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按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一)《黔南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1);
(二)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办学场地设备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
(三)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情况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专兼职教师资质证明、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等),培训教师需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条件;
(四)2025年以来培训及培训后就业情况一览表及佐证材料(培训班相关函件或协议书、取证情况等);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结合《黔南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要求及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遴选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按照培训规范要求,在办学许可范围内承接州本级及各县(市)初、中、高级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工作。
(二)因培训工作需要增补或递补培训机构的,****发布补充公告,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补充遴选,提交****党组研究同意后补充纳入,并公示纳入情况。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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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