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勤更衣柜成交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执勤更衣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甘蔗街道官莊路2号2#厂房一楼
成交金额:23.5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总价(元) |
| 1 | **** | 民警执勤更衣柜 | 德聚铭仁、爵象 | MR-G001、MR-G002、X6 | 1批 | 235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淑芳、陈瑞英、张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 811********0038163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35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其他要求:2.投标人应根据“(一)采购清单”在首次及最后报价中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至少包含:数量、单价、总价、品牌、型号等),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及谈判文件第二章:“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无效响应情形)。”,其中“****商贸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中提供的详细分项报价未包含型号,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公司”、“福****公司”、“韩硕明****公司”、“特固(****公司”所响应的产品符合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扣除。
3.“****”所响应的“更衣柜”和“鞋柜”符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享受“更衣柜”和“鞋柜”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金亭路 6 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591-****7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林燕、薛赐朝/059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