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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汕住建〔2021〕139号)等有关规定,因牛田****停车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征收牛田****停车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西堤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西堤路,西临礐石大桥,北至西港高架桥,南至西堤公园、内海湾”。
二、征收部门:**市**区城市更新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市**区西堤路西侧片区****征拆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方案:《牛田****停车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西堤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签约期限: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90日(自然日)内。
六、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牛田****停车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西堤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含产权调换房屋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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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