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慧铭塑胶厂(个人独资)年产12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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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个人独资)
913********7205307杨乐红
毕颖**省**市**区
**省**市**区**省**市**区横街镇梅梁桥工业区锒升路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个人独资)年产12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区 横街镇梅梁桥工业区锒升路5号
经度:121.374540 纬度: 29.842410****环境局
2025-09-28
甬环海建〔2025〕49号****
2025-08-1550.5
12.5****(个人独资)
913********7205307913********7205307
913********7205307******公司
****0201MA2GR1JQ992026-02-02
2026-03-022026-09-02
2026-09-032026-10-08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3uBF7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20吨/年塑料制品120吨/年塑料制品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混料、注塑、吹瓶、粉碎、搅拌混料、注塑、吹瓶、粉碎、搅拌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混料粉尘、塑料成型废气、粉碎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与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相关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公司****水厂集中处理。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企业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立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施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与批复保持一致
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与批复保持一致,企业日常管理严格,已建立管理台账,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306 0 0 0 0.031 0.031
0 0.012 0 0 0 0.012 0.012
0 0.0008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41 0 0 0 0.041 0.04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注塑/吸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监测点位:出水口(标排口),监测项目: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4次/天,共2天,监测因子:流量、浓度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半密闭集气罩,活性炭装置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混料粉尘、塑料成型废气、粉碎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与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相关要求 (1)G1混料粉尘:企业在混料时搅拌机加盖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定时清扫车间; (2)G2塑料成型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设施处理能力为3000m3/h,活性炭填装量为1.5t,采用颗粒状活性炭,预计年更换频次5次,符合环评中活性炭相关要求; (3)G3粉碎粉尘:企业在粉碎时粉碎机加盖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定时清扫车间。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DA001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监测因子:风量、风速、温度、含湿量、浓度、排气筒高度。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位WQ1,厂界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位WQ2、WQ3、WQ4,厂区内厂房外,监测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4次/天,共2天,监测因子:浓度、温度、气压、风速、风向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作人员的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2天,昼夜各1次,监测因子:连续等效A声级Leq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企业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立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施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与批复保持一致,已按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和危废废物识别标志,已委托****安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 与批复保持一致,企业日常管理严格,已建立管理台账,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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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在开展本项目环评期间,原厂址项目已停产待搬迁,原项目不再实施生产。搬迁所有现有设备至新厂区,为防止搬迁和关停过程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要求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中相关要求进行搬迁及设备拆除:①涉及的生产单元搬迁前应认真排查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根据各种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加强搬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搬迁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或不明情况,应及时****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②搬迁过程中应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搬迁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③企业应对原有场地残留和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原厂址项目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随着企业的整体迁建后消失(企业无老旧淘汰设备;原厂址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因此,本项目搬迁关停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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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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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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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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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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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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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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