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购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
1、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2、项目名称:“****办公家具购置(二次)”项目
3、项目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
(1)本项目采购公告作如下变更:
| 条款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3.1.4.2 |
需提供反映本项目标的物中做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ENF级实木颗粒板(刨花板)、E0级中纤板、皮革材料等(其中,鉴于家具生产工艺特性,允许原材料生产商提供的其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其中涉及甲醛释放量等关键指标需符合国家法定的相关标准,报告出具时间为近三年,检测项目、材料类型应与标的物中产品实际配置相对应。 |
需提供反映本项目标的物中做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ENF级实木颗粒板(刨花板)、E0级中纤板、皮革材料等(其中,鉴于家具生产工艺特性,****材料厂商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其中涉及甲醛释放量等关键指标需符合国家法定的相关标准,报告出具时间为近三年,检测项目、材料类型应与标的物中产品实际配置相对应。 |
| 3.1.4.3 |
成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包括文件柜、会议桌、办公椅等主要采购品类的成品检测报告,其中涉及甲醛释放量等关键指标需符合国家法定的相关标准。检测机构需由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机构(含省****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或具备CNAS资质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且检验报告上须有CMA或CNAS标志,报告支持官方渠道查询真伪,报告出具时间为近三年,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供应商需承担采购方全部损失。 |
成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包括文件柜、会议桌、办公椅等主要采购品类的成品检测报告,其中涉及甲醛释放量等关键指标需符合国家法定的相关标准。检测报告需由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机构(含省****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或具备CNAS资质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且检验报告上须有CMA或CNAS标志,报告支持官方渠道查询真伪,报告出具时间为近三年,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供应商需承担采购方全部损失。 |
(2)其他内容不变。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20-****0722
机构地址:**省**市**区**一路127号二层
邮政编码:510088
项目招标文件经办人及电话:段工 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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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