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炭松甲乙线、500kV贺罗Ⅱ线及35kV直流接地极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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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炭松甲乙线、500kV贺罗Ⅱ线及35kV直流接地极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10-11


根据**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炭松甲乙线、500kV贺罗Ⅱ线及35kV直流接地极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炭松甲乙线、500kV贺罗Ⅱ线及35kV直流接地极线)

建设地点

******区;******区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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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炭松甲乙线、500kV贺罗Ⅱ线及35kV直流接地极线)途径**市**区和**市**区。为配合**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路线建设,拟对500****电站****电站Ⅱ线、110****电站****电站甲乙线(含临时线路)和天广直流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路(以下简称“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实施改造。具体迁改建内容包括:
1.500****电站****电站Ⅱ线501#~508#段线路迁改工程
拆除现500****电站****电站Ⅱ线501#~508#段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5千米,拆除塔基2基,**500****电站****电站Ⅱ线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5千米,更换500****电站****电站Ⅱ线导线路径长约2.2千米。
2.110****电站****电站甲乙线36#~39#段线路迁改工程(含临时线路)
拆除现110****电站****电站甲乙线36#~39#段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43千米,拆除塔基1基,**110****电站****电站甲乙线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52千米,更换110****电站****电站甲乙线导线路径长约0.396千米。
现110****电站****电站甲乙线36#~39#段所挂线路为同塔四回挂双回线路(下方未挂线),为满足输变电线路与**至**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路线的设计要求,**双回线路电缆管廊路径长约6.5千米(不敷设电缆)作为预留路径。
为避免110****电站****电站甲乙线36#~39#段线路改造期间,110****电站全站失压,将110****电站****电站单回线路接入110****电站作为临时线路,**临时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5千米,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改造结束后拆除该段线路。
3.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78#~85#段线路迁改工程
拆除现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78#~85#段线路路径长约2.4千米,拆除塔基4基,**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线路路径长约0.95千米,更换35千伏广侧直流接地极线导线路径长约1.5千米。

环评机构

**网绿****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行期:采取的措施包括工程建成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若出现电磁环境超标,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
在满足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下,线路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即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标准限值100μT),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均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10kV/m)。
(二)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禁止夜间进行除抢修、抢险之外的其他任何施工作业,避免在昼间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运行期:通过类比监测分析,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声环境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控制施工开挖量,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规范人员和车辆通行路线。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设置泥浆沉淀池,泥浆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等。
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包括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在塔基附近找平、绿化;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理;拆除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运行期:产生废旧绝缘子等固体废物,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专****公司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临时堆土进行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进出时洒水并限制车速等措施。
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七)环境风险
输电线路工程不涉及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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