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为规范本次采购工作,现就****锡盟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西外环管线工程项目土方及管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试) )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及更正,具体事宜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一、补充缺失的资格审查设备要求内容
本次线上上传的询比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存在页面缺失,现对缺失内容予以正式补充,本项目强制配置机械设备最低要求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最长出厂年限 |
| 挖机 |
200 |
台 |
2 |
7 |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1 |
7 |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7 |
| 自卸车 |
容量25方 |
台 |
4 |
7 |
| 压路机 |
12t |
台 |
1 |
7 |
注:1、设备进场年限:协作队伍进场通用陆上设备进场验收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7年,特种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4年。
2、投标承诺:协作队伍在投标时约定设备投入应与现场实际投入基本一致,如年限及来源一致(自有或者租赁)。
3、协作队伍设备管理要求见第四章﹒《****西乌旗管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土方及管网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1.3乙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
4.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仅为招标人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设备,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设备,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因此接受中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二、原有文件效力说明
除本次明确调整、补充的内容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原有其他条款、内容、资格要求及履约要求均保持不变,所有原采购文件约定对各投标人继续有效。加急标书代写
三、补遗书法律效力
本补遗书为本次土方及管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本补遗书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一律以本补遗书约定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锡盟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西外环管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