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100总吨以上内河普通货船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安装服务商的公告》,现将自主报名参与的船载北斗终端设备安装服务商名单予以告知(名单不分先后):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1 |
**市****公司 |
蓝先生 |
173****3211 |
| 2 |
**车****公司 |
林先生 |
186****9790 |
| 3 |
**交通****公司 |
徐先生 |
182****8082 |
| 4 |
嘉****公司 |
陈先生 |
191****0003 |
| 5 |
**禾东****公司 |
徐女士 |
157****0856 |
| 6 |
******公司 |
韩先生 |
137****3696 |
| 7 |
******公司 |
朱先生 |
189****5999 |
| 8 |
****公司 |
胡先生 |
159****3350 |
| 9 |
**市****公司 |
任女士 |
139****4362 |
| 10 |
**拿****公司 |
王女士 |
133****3588 |
| 11 |
******公司 |
计先生 |
131****0019 |
| 12 |
**经开塘****经营部 |
陈女士 |
135****7970 |
| 13 |
**县****经营部 |
王先生 |
132****6752 |
| 14 |
**当湖高桥船配店 |
俞先生 |
158****2008 |
| 15 |
******经营部 |
钱先生 |
177****6666 |
| 16 |
******经营部 |
陈先生 |
166****1808 |
本次信息告知不对服务商资质进行审核、筛选或排名,仅汇总自主报名服务商信息。本名单仅供船东参考,不强制、不限定船东选择服务商。建议船东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多方咨询、货比三家、择优选择设备。船东有权自行选择名单内或名单外的服务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船东的选择范围。
船**装的设备符合省级技术要求(见附件)、安装符合规范并提供完整申请补助材料,可依法享有补助申领权利。在补助核验中,不将服务商是否列入本告知名单作为审核条件。
信息告知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信息告知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异议反馈渠道:联系人及电话:苏先生,0573-****2091;地址:**市栅堰路342号港航大楼201室。
特此告知。
****运输局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船载AIS设备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2026年1月1日以前建造、在省地方海事辖区登记的1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普通货运船舶。
二、技术要求
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B级设备检验实施指南》(船舶技术法规实施指南2025年第2号)等规定,具备北斗定位功能的船载AIS设备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AIS****船级社(CCS)正式型式认可证书,相关认证资料齐全。
(二)AIS设备基于北斗定位技术,支持北斗差分数据修正功能,例如通过AIS报文17修正。
(三)AIS设备应具备独立稳压电源或内置不可充电一次性电池,断电自动切换。
(四)船舶MMSI、船舶识别号、供应商ID、设备型号、序列号须采用密码保护或永久性方式一次性写入AIS设备。
(五)AIS设备具备内置完整性测试(BIIT)功能,故障可视报警。
(六)AIS设备须自动采集、保存最近不少于10次开机、关机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