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财资函[2026]94号)文件精神,****财政厅、****财政局关于开展**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的要求,****拟采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服务项目,并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公司报名参加。本次询价仅一轮报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最低价中标。请各公司谨慎报价。
1、项目单位:****
2、项目名称:**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九个方面:
1、协助制定实施方案。协助调研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现状、管理制度、存量数据情况等,并根据调研情况定制系统实施方案。
2、系统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准备培训资料,现场集中培训。
3、地图服务初始化。与自然**部门对接天地图适配和验证,上传边界数据。
4、单位数据迁移。历史数据迁移,保证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台账数据同步到资产地图模块。
5、空间数据导入。交通、文物、水利、市政等行业地图数据导入。
6、填报进度催报。定期向财政部门反馈各单位工作进展,对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定向提醒与催报。
7、数据检查。完成试点数据质量检查,与资产年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8、协助编制试点总结报告。协助财政部门对试点资产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挖掘资产存量、分布、管理等核心特征,为财政部门编制试点经验总结报告、形成可复制工作机制提供全流程数据支撑与材料辅助服务。
9、技术与业务指导。试点工作期间,安排专人现场对试点单位遇到的系统操作问题和业务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四、报价要求
1、项目限额不高于7万元(含税)人民币,付款条件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3、验收合格后,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标准及完成时间
本项目服务的验收将以成交供应商协助相关单位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填报工作,提交我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总结报告为准。
完成时间:以省财政厅要求上报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领取
1、****公司带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委托书领取询价文件;
2、领取询价文件地址:****财政局资产法规税政股108室。联系人:张锐,联系电话: 152****0405;
3、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00前。
七、开标地点与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3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30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