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省、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程序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3、培育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30人,培育类型为常规班,培育方向为柞蚕产业。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完成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3个模块培训和训后跟踪服务。
4、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育任务。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培训资质的涉农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均可自主申报;
2、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状况良好,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
3、能提供满足培育方向需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方向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能够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完成培育任务,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服从主管部门管理;
6、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按时高质量规范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能够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8、能够及时开展培育相关宣传;
9、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
10、不接受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报名。
三、申报材料
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教学场所、实训基地、师资、食宿条件等佐证材料;
4、机构教育管理制度;
5、项目培育实施方案;
6、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7、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公告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共计5个工作日);
2、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地点:抚****服务中心203室(**市顺****路东段17-7);
4、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535 。
附件1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申请表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
附件1**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表(1).docx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