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年出栏6000****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出栏6000****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市**区谢河镇付相庄村四组,****养殖场西侧闲置的设施农用地10000m2(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育肥猪舍4栋,**粪污治理设施包括:黑膜沼气池1座、沼液暂存池1座、堆粪棚1座等,**饲料库房1栋、洗消中心1处、电锅炉房1座等配套的供水及供电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10000头,年存栏生猪5000头。
2023年,****委托****编制《****年出栏6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30****环境局的批复(武环评发【2023】5号)。项目已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备案。现厂区具备稳定运行的能力,技术资料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成落实。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付鹏善
联系电话:138****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