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9年酒精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2029年酒精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列入烟草行业******公司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以及上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市场主体,在禁入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5、列入******公司****卷烟厂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焦庄乡荷华路999号
联系人:陈宁
电话:0312-****121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