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市青年大街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416-86***08 邮 编:1212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 | **** | **润信****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市安屯镇龙王村,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21°44′2.806″,北纬41°5′6.707″。本项目为**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总投资92.6万元。租赁**市龙王村(原****公司,现已停产)现有厂区,总租用面积4888平方米,建设烧结砖原料处理生产线2条,年处理硅泥4000吨、钻井泥浆残土12万立方米。 |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接收储存、搅拌调质、压滤、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异味(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风机风量5000m3/h)经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除尘效率99%,除臭效率80%)处理后经15oy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装卸由密闭运输车辆直接送入储料仓,上料配套给料机采用全密闭螺旋变频给料结构,厂内转运采用密封式皮带输送机,颗粒物、异味(臭气浓度)不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厂房密闭,自然沉降同时采取密闭设备、降低出料口落差高度、出料口采用软连接封闭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车间沉降灰,沉淀池底泥,生物除臭塔盐渣,生物除臭塔废填料,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和生活垃圾。其中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车间沉降灰和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生物除臭塔盐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间(10平方米),****填埋场填埋;****填料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5平方米),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沉淀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企业需加强日常监管,指派专人定期巡视,并定期开展厂区地下水跟踪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