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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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10-12 08:39 来源:****环境局 浏览:22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双****处理厂建设项目

双江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勐勐镇千福村)

****

**恒成****公司

****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为9.4亩,处理规模为4500立方米/d,处理工艺为“A2/O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滤布滤池”,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表4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304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5万元。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等,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设施,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合格燃料,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散装物料应遮盖,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限速慢行等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设备,采取的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等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可以降到公众可接受的程度;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如铅板、钢材等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完全回填,无弃土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对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进水泵房、A2/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储存池进行封闭+抽吸+生物除臭系统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进行封闭+喷洒除臭剂,对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进水泵房、A2/O池、二沉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储存池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项目臭气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运营期NH3、H2S、臭气浓度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相关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先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城乡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表4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排污口排入勐勐河,经预测排入勐勐河后,混合过程长度为650m,各预测断面水质预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项目实施后,将对双江自治县县城(勐勐镇)、****处理厂周边农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利于削减该区域废水污染负荷,对改善周边地表水体及勐勐河水环境质量起促进作用。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噪设备主要包括风机类、泵类、污泥脱水机以及进出厂区车辆运输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格栅渣集中收集后与污泥经浓缩脱水含水率小于60%由******公司****公司(****公司****电厂处置;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②沉砂池沉砂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综合处置或利用;

③废填料由设备维修单位带走处置;

④废滤布、废紫外灯管分别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

⑤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第一道、第**清洗废水)使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贮存库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能得到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的原则对地下水进行污染防治。

①源头控制

污水处理厂各构筑/建筑物所用的材质、建设高度、厚度、容积大小、防渗等级等要求施工,建设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对工程施工材质、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控制。避免因施工质量较差出现孔洞、砂眼、裂纹等现象发生废水泄漏。

运营期,运营单位应加强管理,****处理厂运行正常。加强巡检,避免溢流、泄漏等现象发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加强风险物质的管理。

②分区防渗

项目处理废水为生活污水,污染物类型不属于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a)重点防渗区:**废品废液间(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为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加药间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b)一般防渗:格栅、污水泵房、沉砂池、生化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为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

c)简单防渗:厂区道路及综合楼等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③污染监控

****处理厂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情况,应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监控体系。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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