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商业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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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1] 13号) 的有关规定,****计划处置报废废旧物品资产,现公开****公司来报价、回收。

一、公示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到2026年10月16日),请有意回收的企业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资质:竞价单位必须具备再生**回收的相关资质或经营范 围。

(3)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处置内容:

该批资产包括空调、摄像枪、变压器、教学仪器等设备一批。

三、现场踏勘:

符合报名资格的竞价单位(以邮件回复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联系),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9:30--10:00(10:00后视为放弃),在****东校区大门口集合,需携带相应资料和公章到现场,现场勘查完毕后当场进行报价(会派发报价单给各位报价),把报价单密封投放到现场指定收纳箱。

四、处置收益缴纳方式: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在我校开具非税票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缴款,并出具缴款证明。若竞得者未及时完成缴款,则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工作。


五、处置搬运要求:

竞得者必须按要求将所报废资产在双方协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理好现场。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者单位自理。竞得者在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问题,均由其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李老师136****9009、刘老师137****4420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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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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