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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许营镇双百工程项目集体办公楼出租 | ||
| **** | 项目类型集体经营性资产 | |
| **省/**市/****开发区/许营镇 | 详细地址********办公室驻地 | |
| 出租 | 流转年数5年 | |
| 2026-10-09 08:30:00 至 2026-10-19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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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许营镇双百工程项目集体办公楼出租,面积794.88平方米(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出租期限5年,标的查看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05。 2.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于租赁费,收益的100%由龙汇新村、贾庄村、**新村、三亢村、周衣刘新村、许南新村根据项目的投入资金和运营主体,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龙汇新村占比10%、贾庄村占比10%、**新村占比20%、三亢村占比20%、周衣刘新村占比20%、许南新村占比20%)。 3.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以及其它因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结束时,承租方须交清欠费。 4.承租方如对仓储车间进行改造,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仓储车间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若将仓储车间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仓储车间的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并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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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42440元/年 | 保证金3000元 | |
| 一年一付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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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经理 | 联系人电话183****1211 |
| 联系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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