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1 |
位****市委家属院内13栋2单元601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2 |
位****市委家属院内3号楼1楼南向车库1间 |
项目编号 |
GR2026HB****476 |
||||
| 标的1挂牌价 |
483885元 |
报名保证金 |
100000元 |
||||
| 标的2挂牌价 |
75522元 |
报名保证金 |
20000元 |
||||
| 挂牌起始日 |
2026年10月12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挂牌截止日 |
2026年10月23日 |
转让方 |
**** |
||||
| 联系人 |
敖青青 |
联系电话 |
0710-****771 |
||||
| 标的简况 |
项目1:13栋2单元601号房产 本次转让标的位****市委家属院内13栋2单元601号房产(现为2栋2单元601号),房屋建筑面积155.59m2,该房产为清退政策性住房,无抵押、担保、租赁的情况,目前空置状态。 项目2:3号楼1楼南向车库1间 本次转让标的位****市委家属院内3号楼1楼南向第6间车库1间,建筑面积37.35m2,无抵押、担保等限制交易情形。 |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7月28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弘正评报字[2026]1106号 |
||||||
| 评估总值 |
559407.00元(项目1:483885.00元、项目2:75522.00元) |
||||||
| 评估备案情况 |
备案机构 |
****政府****管理局 |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 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项目1:13栋2单元601号房产 1.此次转让****市委家属院内6楼13栋2单元601号政策性退房,该房产原系清退政策性住房,****组织部办公室移交至****管理。转让方目前正在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现阶段暂不具备不动产转移过户条件。成交后由转让方继续推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双方再办理不动产转移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如因政策、历史遗留等客观原因造成办证延期或无法办理,全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该楼栋实施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本套房屋对应分摊电梯安装及配套建设费用8万余元。该笔电梯分摊建设费不属于本次房屋产权转让成交价款,不纳入产权交易平台资金结算,转让方不收取该款项。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与楼栋电梯项目实施主体对接,按楼栋约定标准直接缴纳。电梯相关权益随标的房屋一并转移至受让方,电梯维保、电费等后续运行费用,由受让方按照楼栋管理模式承担,并遵守楼栋业主确定的电梯运维、缴费相关约定。 项目2:3号楼1楼南向车库1间 1. 此次转让标的为地上独立车库,规划用途为车库,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但转让方暂未完成首次登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2. 后续由转让方先行办理该车库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确权后,再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能否办证、办理周期,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结论为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项目交易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付讫****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需认可******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弘正评报字[2026]1106号)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若转让标的实际数量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项目1:13栋2单元601号房产 4.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标的现场实地查勘;递交受让申请及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现状。本标的为清退房,转让方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现阶段暂不具备不动产过户登记条件。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晓标的权属现状、权证办理进度、资产移交、相关税费、政策限制等全部风险,不得就上述风险向转让方****公司追责、索赔。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各类税费规定,自行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继续推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完成办证所需相关资料提供等工作;待转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双方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如因政策、历史遗留等客观原因导致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办理或办理延期,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后续转移过户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6.交易双方****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项目2:3号楼1楼南向车库1间 4.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办理;转让方仅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受让方须充分知悉标的现状,如因政策、规划、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等外部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自标的移交之日起,水、电、气等开户、过户相关手续办理及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标的现场实地查勘;递交受让申请及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标的尺寸、瑕疵、使用不便等理由,向转让方****公司追责、索赔。 7.交易双方****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
||||||
| 保证金交纳 |
标的一保证金 |
100000元 |
|||||
| 标的二保证金 |
20000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交易所****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 |
||||||
| 受让方需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5.授权委托书6.经办人身份证; 7.交款凭证;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
| 现场报名地点 |
1.**市长虹北路46****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