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区扁山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室外座椅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238,329.48元(含税总价)。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5.采购范围:室外座椅(二联排+茶几)4套、室外观众台(网球场装配式金属看台)600位,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成品保护,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市**区扁山文旅综合体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企业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要求:
2.1供应商近三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室外座椅、金属看台或同类户外设施供货安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标书代写
3.财务要求:
3.1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则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
3.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并提供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近三年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2供应商近三年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相应网站上有关于企业、法人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 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隆中路609院内)。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一);
3.2加盖单位章的磋商文件领取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售价:300元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区隆中路609院内)。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隆中路609院内)。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投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隆中路290号25幢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8****1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隆中路609院内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9****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