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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法院作出(2026)粤03破申5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公司(以下简称“尚云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8月18日,****法院作出(2026)粤03破452号《决定书》,指****事务所(特殊普****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公司实物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尚云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300MA5G8B3X3F,法定代表人为甘超,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企****公司,注册地址为**市龙****社区人民路229****工业园2栋401,营业期限为2020年6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状态为存续。一般经营项目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等。 二、评估范围 本****公司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存货、专利等。 根据管理人调查,尚云公司的实物资产存放地主要在**市龙****工业园。具体评估对象、范围及资产明细以现场指认、移交清单及最终确认的资产清单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2.已编入《****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评估工作的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申报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工作内容 1.对本次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2.按照《****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评估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 3.自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因资产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事先取得管理人的同意。 五、评估费用及支付 破产案件评估费用参照《****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评估费率标准,计费基数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定评估费(含税)。本次评估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 评估费包括评估机构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评估费用在破产案件执行分配方案,且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及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后,****法院批准后支付。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于2026年10月15日24时前向****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管理人联系人:张戈龙,电话181****0498;****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0755-****9804。 ****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机构选定 ****协会拟于2026年10月16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中签的评估机构、一家备选的评估机构。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申请资料。 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评估****人民法院报备。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