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润新材料**市乙烯基醚及水性阳离子树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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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我公司正在进行“**苏润新材料**市乙烯基醚及水性阳离子树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公示信息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苏润新材料**市乙烯基醚及水性阳离子树脂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项目选址:****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 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120亩,新增总建筑面积79999.2m2,主要包含生产车间(5栋 )、中试车间及其配套的辅助和公用工程设施、办公楼、控制室、研发质检楼等。建设年产2.5万吨乙烯基醚、2万吨水性阳离子树脂产品。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0791-****2623 通信地址:****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三、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皮工 联系电话:0792-****819 电子信箱:****@126.com 通信地址:****开发区恒盛科技园。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26年10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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