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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抱木园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抱木园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官庄镇黄土铺村、沐濯铺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6649平方米,总库容317.10万立方米,总坝高59米,为四等库。加高堆积坝设计采用粗尾砂(或板岩碎块石)上游法堆坝,按照堆积坝平均堆积外坡比1:4向上堆积至228.0米标高,总堆高38.0米,共9级子坝,新增总库容237.29万立方米,新增有效库容201.70万立方米。建设排污隧道800米、两个排水井共计50米、防洪渠道800米。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官庄镇辰龙大道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0****0123
电子邮件:****@qq.com
评价机构:****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66****9794
通讯地址:**省**市岳****中心1栋2007
电子邮件:****@qq.com
(1)将公众意见表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2)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