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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海翼大厦1#、2#、3#楼既有建筑幕墙维修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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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回复现公布如下: 1、若投标人提交的类似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业绩所属单项合同范围内仅包含一栋建筑物,且该建筑幕墙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可直接证明该业绩对应单栋单体建筑,是否无需另行提供体现单体建筑编号的规划批准文件 回复:是,单栋建筑建筑幕墙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时,则无需另行提供体现单体建筑编号的规划批准文件。 2、请问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维保事项,投标人自拟的承诺材料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其他资料里面可以吗 回复:可以。 3、建筑原设计是否自带擦窗机轨道,能否作为本项目施工使用 回复:建筑原设计无擦窗机。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与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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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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