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告人:****
二 项目编号: 无
三 项目内容:见附件一
3.1 项目预算:本次电子设备报废处置残值回收最低金额42,420元。
四 申请人资格
4.1 参加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4.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申请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3 与公告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申请;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5其他: 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主要指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资格要求。)
五 申请人报名及申请资格的审查
5.1 凡参加本次公告的申请人,须向公告人报名。
5.2 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报告扫描件。
5.3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即2026年10月12日10时起至2026年 10月16日 17 时止 ,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hunan-bank.com,邮件内容请载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申请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 M)。
5.4 申请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公告活动。
六 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报名申请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 申请人应将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账 号:890********002172
开户行:****营业部
6.3 保****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公告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公告人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 ****2026****机关电子设备报废处置****公司名称。****公司账户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公告人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6.5 在公告结果确定后,未被选中的申请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被选中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申请人申请后撤回申请文件,被选中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候选人资格或被选中人在选中后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退还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6.1 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申请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申请文件时,申请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申请文件中)。
七 公告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hunan-bank.com)下载公告文件。
八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 202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送达地点:**省**市**区湘江中路二段210****银行总部大厦906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公告人不予受理。
九 评议及议价会
9.1 议价会时间及地点
议价会时间: 202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分
议价会地点:**省**市**区湘江中路二段210****银行总部大厦906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公告人对申请人的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在满足公告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高申请价格,确定候选人。
9.3 对于未被选中的申请人,公告人不另做解释。
9.4自选中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被选中单位应与公告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十 其他
10.1本次公告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申请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送达公告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申请人应对公告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与申请的各项费用,所有申请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10.4 特别提醒:设备以实际现状为准,公告人不承担设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申请行为,申请人一旦作出申请决定及申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设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设备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申请人视为对本设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 联系方式
公告事项联系人: 陆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