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澄清补遗通知01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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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乡**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澄清补遗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州**县**乡**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补遗:

1.补遗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8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000万元,以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技术部分-投标人融资能力:“注:以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可累计额度”。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在此附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可累计额度。”标书代写

现补遗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8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00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技术部分-投标人融资能力:“注:以金融机构出****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可累计额度”。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人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在此附金融机构出****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可累计额度。”标书代写

2.其他说明

本澄清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通知为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以发出时间靠后的澄清补遗通知所作解释为准,本次澄清补遗说明并未对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实质性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无需延期,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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