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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电耗材采购
询价公告
一、询价标的
名称:****日常维**电耗材采购
内容:水龙头、高杆路灯、螺口灯泡、平板灯、声控灯等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完成时间:确定中标服务商后4个日历日内按需求完成供货并满足使用要求。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数量
我校将按同品牌市场价格标准,同等条件下依据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1家有效最低报价为服务成交供应商,若有2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主要货物质量更优者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若相关参数品质仍然一致,则投票选择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提供发票,一次性付清项目款。
四、报价要求
1.方式:填报价单,盖章,密封
2.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下午5:00前,逾期视为放弃
3.地点:****总务处
4.联系人电话:李老师 135****4391
五、报价人复函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响应本次询价服务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服务产品运输、选型、调整更换、清洗消杀、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有商品必须是报价单内指定的三品牌之一;
3.报价单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密封于档案袋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