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七局 |
| 发布时间:2026-10-12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16 10:00:00 |
| 本补****集团**高新区铁路专用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编号:****,包件:SPT-01)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补充说明。本补遗为竞谈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竞谈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一、补遗修改内容 修改1:履约保证金条款修改原竞谈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 6.2 条履约保证金原文:履约保证金额: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 现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 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 ****银行保函(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等四大行)、从货款中扣除。 修改2:SPT-01 包件支付条款修改 原竞谈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8.2、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相关 SPT-01 包件支付条款原文: 1、2027 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货款: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 85%;截至 2027年12月31全部累计结算货款,累计支付至总结算总额的 95%。 2、2028 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货款:按月结算;甲方收到当月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85%。 尾款支付:第1条项下剩余5%货款,与 2028年起每月滚动剩余15%未付部分,统一在 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结算总额100%。 现修改为: SPT-01 包件支付条款: 1、2027 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货款: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 85%;截至 2027 年12月31全部累计结算货款,累计支付至总结算总额的 95%。 2、2028 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货款:按月结算;甲方收到当月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85%。 尾款支付:第1条项下剩余 5% 货款,与2028年起每月滚动剩余15% 未付部分,统一在 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结算总额100%。 二、其他事项 除本补遗上述修改条款以外,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余全部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