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王染店出让地块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楼用地位于**市**街道王染店村,中心桩号为东经 120.012079°,北纬 28.886554°。根据****所提供的地块用地红线图,本地块占地面积为 5367.5m2。地块西侧为农田,****俱乐部,南侧、北侧为王染店村居民楼。本地块原用途为农林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本地块目前正在进行建设施工,因此本项目属于补充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第五十九条法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查明此地块现有的环境质量情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保障土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受****(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以下简称“我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市王染店出让地块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楼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对**市王染店出让地块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楼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本次调查对象为**市王染店出让地块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楼用地。我司于 2021 年 1 月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搜集,依照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情况,按照相关导则和标准编制了本第一阶段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
调查结论
**市王染店出让地块 1 号、2 号、3 号、6 号、7 号、8 号、9 号楼用地位于**市**街道王染店村,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 120.012079°,北纬28.886554°,占地面积为 5367.5m2。地块西侧为农田,****俱乐部,南侧、北侧为王染店村居民楼。本地块原用途为农林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
**市王染店出让地块1号、2号、3号、6号、7号、8号、9号楼用地历史至今主要为农田,1998年9号楼东****俱乐部,2019年地块开始平整,2020年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地块正在进行施工建设,地块上无垃圾、固废堆放,开挖土壤无疑似污染痕迹,9号楼东侧的部****俱乐部,主要从事机动车的出售、二手机动车的回收、上牌、抵押贷款等,无工业生产活动、无车辆维修活动。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种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内的建设符合地块规划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