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补充“二、其他要求”。
(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d)交接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最后三个月运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列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欠缴或预缴的水费和电费、甲方待付款等各项资金清单,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清算、支付工作。”
更正为:d)交接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最后三个月运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清算、支付工作。
(三)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乙方责任补充:“(18)水费由运维单位自行承担,已包含在固定总价内。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总价,采购预算已综合考虑运维期间各项成本支出。运维单位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等水费,均应纳入运维成本核算,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首次开启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市鹤******公司
(2)联系人:卢女士
(3)电 话:0745-****950
(4)地 址:**市鹤**金海路2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1栋114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161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