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清原满族自治县吉祥木制品加工厂新建锅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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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锅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信息时间:2026-10-12

清原-----******锅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拟对《******锅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1370****分局)

一、 项目名称

******锅炉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省**市**县红透山镇栏木桥村

三、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环****公司

五、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县红透山镇栏木桥村,企业拟投资39万元,依托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实施改造项目,**1台4t/h生物质锅炉(链条炉)及配套设施,专门用于满足新增木材烘干工序生产用热及厂区冬季供暖需求。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排放的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过“多管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1)排放,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成型颗粒为木质颗粒均采用袋装形式购入,燃料贮存于库房内生物质储存区,贮存处地面硬化,库房为密闭建筑;投料过程使用上料机将生物质燃料送入炉内,投料过程中洒水抑尘且位于封闭的锅炉房内;锅炉炉渣清理采用湿式作业的方式,清理炉渣时向炉渣洒水,无组织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锅炉房地面冲洗抑尘,不外排;软化制备废水分类收集暂存于吨桶中,软化浓水全部用于炉渣湿式除渣、降尘,反洗废水部分用于炉渣湿式除渣、降尘,剩余部分用于锅炉房地面冲洗抑尘,不外排。

3、噪声----**的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带锯(“以新带老”)等设备,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锯房**封闭式厂房),噪声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及及建筑隔声等防治措施,同时加强设备运营管理,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及废反渗透膜,在锅炉房南侧库房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锅炉炉渣采用袋装方式统一收集后,每月转运一次,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采用袋装方式统一收集后,每季度转运一次,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除尘器生产厂家回收,回收时直接更换新布袋,更换周期为每年更换一次;本项目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贮存。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库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和生物质储存区)、废水收集池采用一般防渗措施,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6、环境风险----本项目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氮氧化物1.5t/a。

七、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