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其他情况说明 1、本项目转让成交价格不包含所有家具、家电; 2、电梯加装费用:步梯房加装电梯已开通的,加装电梯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支付方式为受让方支付标的交易价款的同时直接向原加装电梯的个人支付。 3、本项目房产产别目前为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本次房产转让确定受让方且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按程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将本项目房产变更为商品房、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 二、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在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付清)。逾期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其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不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款收据。电梯加装费用开具个人收款证明。 三、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且**联交所将房款支付至转让方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资产,转让方同步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权证变更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资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由转让方协调结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 |